2018年12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的监管规定。海关针对跨境电商行业采取了一系列专门的监管措施,以促进该领域的健康发展。
主要包括:
1. 增设5种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方式,设计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作为法定通关单证。
2. 公布《海关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统一电子信息传输。
3. 建立跨境电商零售通关监管信息化系统,确保商品顺利通关。
4. 发布《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的具体规定。
5. 持续优化监管政策,大力支持跨境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
根据海关统计数据,自2017年以来,我国跨境电商规模增长近10倍,2022年进出口额达2.11万亿元,同比增长9.8%。可见,海关的专项监管措施有效推动了跨境电商的快速增长。
常见问题:
Q1: 海关针对跨境电商行业有哪些具体的监管措施?
A1: 主要包括增设5种监管方式、启用电子申报单证、建立信息化系统等。
Q2: 海关如何支持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退货?
A2: 海关发布公告,明确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可申请退货,并规定了退货的具体流程和时限。
Q3: 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情况如何?
A3: 根据海关数据,自2017年以来,我国跨境电商规模增长近10倍,2022年进出口额达2.11万亿元,持续保持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