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近年来针对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和试点计划,旨在探索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的管理制度与规则,助力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将对这些政策与试点的具体内容进行介绍。
2012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8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由海关总署牵头推动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先后选定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天津等城市开展试点,旨在探索以快件、邮件方式通关的跨境贸易中存在的快速通关、结汇、退税等问题的解决方案。
2015年和2016年,国务院先后批准在杭州、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些试验区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Q1: 什么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
A1: 2012年,国家有关部委启动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选择了上海、重庆、杭州等城市开展试点,旨在探索以快件、邮件方式通关的跨境贸易中存在的快速通关、结汇、退税等问题的解决方案。
Q2: 什么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A2: 2015年和2016年,国务院先后批准在杭州、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些试验区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进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Q3: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有哪些重点内容?
A3: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重点在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