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续发布了两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简称《正面清单》),这两批《正面清单》有哪些不同之处呢?
第一,第二批清单增加了上百个货品,使得整个清单的覆盖范围更广,更能满足跨境电商企业的业务需求。例如,液态奶(税则号04011000)并不在第一份清单上,但在第二批清单上进行了增补。
第二,第二批清单对某些商品的备注进行了修改。例如,很多保健品的税则号是21069090,在第一批清单中该货品的备注是"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商品除外;依法不属于普通食品或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在第二批清单中的备注则为"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商品除外;依法需要经过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这个修改,使得此前不在清单上的保健食品重新回到了清单上。
第三,在第二批清单中出现了"仅限网购保税商品"的备注,这在第一批清单中是没有的。这些货品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上的商品,比如干、熏、盐制的其他猪肉(税则号02101900),因禁止携带和邮寄入境,只能做网购保税进口。
总的来说,第二批《正面清单》在范围、备注等方面都有所调整和优化,使得跨境电商企业的业务需求得到了更好的满足。
FAQ:
Q: 第二批《正面清单》和第一批有哪些不同?
A: 主要有三个差异:1.第二批清单增加了上百个商品,覆盖范围更广;2.对某些商品的备注进行了修改,使得之前不在清单上的保健食品重新回到清单上;3.出现了"仅限网购保税商品"的备注,针对一些禁止携带和邮寄入境的货品。
Q: 为什么第二批清单会有"仅限网购保税商品"的备注?
A: 这些商品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上的商品,比如肉类,因为禁止携带和邮寄入境,只能做网购保税进口。
Q: 第二批清单修改了保健品的备注,这有什么影响?
A: 第一批清单的备注中,如果某商品被定义为保健食品,那么不允许做跨境电商进口。但第二批清单修改后,只要保健食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取得了批文,就可以通过跨境电商进口,使得此前不在清单上的保健食品重新回到了清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