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跨境卖家,了解并掌握应对澳大利亚商标异议的方法非常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4种常见的商标异议情况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1. 对商标注册提出异议(Oppose registration of a trade mark)
卖家可在澳大利亚商标局正式发布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异议申请通知,提交反对理由和详细陈述,并支付相关费用。官方将进行初步审查,并通知对方答复,对方应在一个月内提交反对意向通知、答复理由和详细陈述文件。如对方未及时提交,则异议商标将被撤销。
2. 对商标变更提出异议(Oppose amendment of a trade mark)
只要卖家认为商标变更会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就可以在变更请求发布于澳大利亚官方商标杂志后一个月内提出异议。
3. 对商标延期申请提出异议(Oppose an extension of time)
如果卖家认为对方在审查或答复过程中已有足够的时间,不应继续获得延期,则可以在对方提出延期申请后两个月内提出异议。
4. 请求撤销未使用的商标(Request removal of a trade mark that isn't used)
只要卖家认为被反对使用的商标没有正常和合规的使用,或者从未计划使用,就可以要求删除该商标。注册商标在2019年2月24日前提交的,自申请之日起至少5年未使用;2019年2月24日或之后提交的,自注册详细信息录入注册簿之日起至少3年未使用。
FQAs:
Q1: 如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A1: 卖家需要在澳大利亚商标局正式发布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异议申请通知,提交反对理由和详细陈述,并支付相关费用。
Q2: 如果对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反对意向通知和陈述文件,会发生什么?
A2: 如果对方未及时提交反对意向通知、理由和详细陈述文件,则异议商标将被撤销。
Q3: 对商标变更提出异议需要注意哪些?
A3: 卖家需要在变更请求发布于澳大利亚官方商标杂志后一个月内提出异议,前提是认为变更会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
Q4: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撤销未使用的商标?
A4: 只要卖家认为被反对使用的商标没有正常和合规的使用,或者从未计划使用,就可以要求删除该商标。注册商标在2019年2月24日前提交的,自申请之日起至少5年未使用;2019年2月24日或之后提交的,自注册详细信息录入注册簿之日起至少3年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