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综合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已经正式生效了。广大的进出口商家一定要抓住机会,好好了解、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那么,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非原材料的情况下,如何取得原产资格呢?
产品具体原产地规则(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106号附件1)以清单的形式列出了所有非原产地标准,主要包括税收分类变更、区域价值成分、制造加工工艺等单一标准,以及上述标准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性标准。
1. 税则分类改变标准:指货物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非原材料在协调系统(HS)的一定位级别上发生变化。在RCEP产品的具体原产地规则中,税收分类变更标准包括章节变更(HS编码前两位变更)、品目变更(HS编码前四位变更)和子目变更(HS编码前六位变更)。
2. 区域价值成分标准:这是一种增值标准。通过计算原材料、非原材料和成本的比例,确定非原材料是否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区域价值成分的计算方法包括扣减法或累积法,企业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计算。如果计算结果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所列要求,则货物具有RCEP原产地资格。RCEP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使用的区域价值成分标准不低于40%。
3. 加工工艺标准:一般来说,规定货物所含的非原材料必须经过什么样的加工工艺。在RCEP产品的具体原产地规则中,只采用化学反应的加工工艺标准。
卖家还需要注意,除了原产地货物的主规则外,还有一些补充规则,包括累积、微小含量、包装材料和容器、附件、备件、工具和说明材料、间接材料、可互换货物或者材料等。
常见问题解答(FAQs):
1. 什么是RCEP?
RCEP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简称,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它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 如何确定产品是否符合RCEP原产地标准?
根据RCEP产品具体原产地规则,主要有税收分类变更、区域价值成分和加工工艺三种标准。可以选择符合其中一种或多种标准的方式来确定产品的原产资格。
3. RCEP原产地规则中的区域价值成分标准是什么?
RCEP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使用的区域价值成分标准不低于40%。企业可以选择扣减法或累积法进行计算。
4. RCEP原产地规则中有哪些补充规则?
除了主要的三种标准外,RCEP原产地规则还有一些补充规则,包括累积、微小含量、包装材料和容器、附件、备件等。
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