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经核准出口商制度的具体管理规定。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析经核准出口商的申请及审核流程。
申请人应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互联网+海关"集成在线服务平台的"批准出口商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批准出口商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1. 企业中英文名称、中英文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海关信用等级、企业类型、联系人信息等基本信息。
2. 企业主要出口货物的中英文名称、规格型号,HS编码、适用的优惠贸易协定及具体原产地标准、货物所用材料及零部件的组成等信息。
3. 承诺熟悉相关优惠贸易协定下原产地规则的声明。
4. 建立完整的货物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的承诺声明。
5. 拟加盖原产地声明的印章印模。
若申请材料涉及商业秘密,企业可书面向主管海关提出保密要求。
1. 主管海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2. 符合条件的,主管海关应当出具批准出口商的认证书,并给予批准出口商的编号;不符合的,主管海关应当出具批准出口商的决定。
3. 批准出口商的认定有效期为3年,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续展。
4. 经批准的出口商信息或货物信息发生变更的,不得在变更前发出原产地声明。
Q1: 如何维持"经核准出口商"的资格?
A1: 经核准出口商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主管海关申请续展。此外,企业还需要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变更需及时告知主管海关。
Q2: 未获批准的出口商如何操作?
A2: 未获批准的出口商不得发出原产地声明。但仍可以通过其他贸易方式进行出口,只是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可以继续完善申请材料,重新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
Q3: 主管海关如何审核"经核准出口商"申请?
A3: 主管海关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0日内进行审查。审核重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出口货物信息、原产地规则承诺以及原产地文件管理制度等。符合条件的,将颁发认证书并分配编号;不符合的,将出具不予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