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国际贸易中,补偿贸易合同是一种广泛应用的贸易方式。相较于传统的货币结算,补偿贸易合同具有独特的特点,其主要内容涉及技术、信贷和回购等多个方面。本文将详细探讨补偿贸易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
我国对外签订的补偿贸易合同以及国外使用的产品回购合同,并没有统一的固定格式,其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交易双方的意愿来协商制定。双方可以先订立一个基本协议,确定各自在提供设备、信贷和回购方面的义务,然后再分别签订供应设备和回购产品或劳务的具体合同。更常见的是在一个合同中将上述内容全部包括进去,一并作出具体规定。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其具体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有关技术及技术协助方面的规定
2. 有关信贷的条件
3. 有关回购义务的规定
下面就这三个主要方面做进一步分析:
1. 有关技术及技术协助方面的规定
这部分内容要根据所供设备的种类及性质而定,一般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和参数,同时明确设备的安装责任、技术协助(包括人员培训)的内容,以及质量保证及其期限等。如果涉及专利或专有技术,还应明确规定设备供应方的有关保证。
2. 有关信贷的条件
这部分内容通常包括贷款金额、计价和结算货币、利率、偿还期限、偿还办法以及银行担保等。
3. 有关回购义务的规定
这是构成补偿贸易的必备条件之一。主要包括:
(1) 回购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 回购的额度,即设备供应方对供应方回购承诺的比例大小。
(3) 回购产品的作价原则、作价时间、定价标准、方法及程序等。
(4) 对回购产品销售地区的限制。
总之,补偿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诸多方面,交易双方需要充分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FAQ:
Q: 补偿贸易合同中,为什么要对回购产品的销售地区加以限制?
A: 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1. 防止回购货物的转售冲击设备供应方原有的市场和销售渠道;
2. 保证回购产品在有良好售后服务的市场销售,以确保产品顺畅销售。
Q: 在确定回购产品数量时,为什么要考虑货价变动因素?
A: 因为补偿贸易的交货期较长,如果单纯根据金额确定数量,则会存在货价变动的问题。货物单价上涨意味着回购数量减少,单价下跌则意味着回购数量增加,这可能给交易带来不便。所以需要在合同中就此作出相应规定。
Q: 补偿贸易合同中,为什么有时不在合同中直接规定回购产品价格?
A: 对于期限较短、金额较小且产品价格相对稳定的补偿贸易,可以在合同中直接规定回购产品价格。但对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补偿贸易来说,最好不要在合同中固定价格,而是规定作价的原则、作价时间、定价标准、方法及程序等,以便于合同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