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自由贸易区,也称为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CEFTA),是由中欧国家于1992年建立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协议。该协定旨在推动中欧国家间的经济合作与一体化进程,促进贸易往来和共同发展。以下是协议的主要发展历程:
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于1992年12月21日由捷克、波兰、匈牙利和斯洛伐克四国外长在波兰克拉科夫市签署,取代了之前由三国成立的维谢格拉德集团。1993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
根据协议,CEFTA成员国相互取消进口商品的关税和贸易数量限制,但各国仍保留对非成员国的关税主权和配额政策。该协定分三个阶段逐步实现自由贸易,包括取消"非敏感商品"的贸易壁垒、分阶段降低关税、以及最后涉及"敏感商品"的自由化。
1994年11月,四国政府首脑在波兰波兹南会晤,决定提前一年完成自由贸易区建设,并初步成立联合清算银行。此后,CEFTA成员国陆续扩容至13个国家,并就进一步深化合作进行了多次高层会晤。
常见问题解答(FAQs):
问: 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 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的主要目标包括:加强成员国间的经济协调与合作,消除贸易壁垒实现自由贸易,促进地区经济共同发展,以及为成员国加入欧盟铺平道路。
问: 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是如何分阶段实施的?
答: 该协定计划分三个阶段逐步实施:第一阶段立即取消"非敏感工业品"的贸易壁垒;第二阶段于1994-1996年期间每年减少三分之一关税;第三阶段于1995-2001年间对"敏感商品"如钢铁、纺织品和汽车每年减少15%关税。农产品方面也有相应的逐步减免关税措施。
问: 中欧自由贸易区协定后续有什么重要进展吗?
答: 是的,1994年四国政府首脑会晤决定提前一年实现自由贸易区建设目标,并初步成立联合清算银行。此后,CEFTA成员国不断扩容至13个国家,并就进一步深化合作进行了多次高层会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