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商品需要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和管理,包括强制性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与处理、进口废物原料和旧机电产品的装运前检验、进口商品认证管理、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管理、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以及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等多个方面。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检验检疫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等的要求,对出入境的货物、交通工具、人员等进行检验检疫、认证及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等监管管理工作。我国法律规定,进出口货物出入境报关前,必须履行报检手续。
1. 法定检验检疫的概念: 法定检验检疫,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必须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事项等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强制性的措施。
2. 海关监管的代码表示: 《目录》中"海关监管条件"项下的代码,A表示实施入境检验检疫,B表示实施出境检验检疫,D表示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
3. 检验检疫类别的代码表示: 《目录》中"检验检疫类别"项下的代码,M表示进口商品检验,N表示出口商品检验,P表示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Q表示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R表示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S表示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1. 凡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2. 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3. 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以及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等。
4. 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对检验合格的进出口商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或封识。
1. 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情形包括进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以及相关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等。
2. 对于国家列明的禁止进境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 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实行进境检疫许可制度。
4. 对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检验检疫机构对其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管。
5. 对过境运输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实行检疫监管。
6. 对携带、邮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进境实行检疫监管。
7. 对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现场检疫和有关消毒处理。
1.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入境的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实施医学检查和卫生检查。
2. 检验检疫机构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或者出境检疫证。
3. 对患有鼠疫、霍乱、黄热病的出入境人员,应实施隔离留验。
4. 对国境口岸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
1. 对国家允许作为原料进口的废物,实施装运前检验制度,防止境外有害废物向我国转运。
2. 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在合同签署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收货人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
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动植物生命及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列入目录的商品必须经过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进口。
1. 国家对重要出口商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未获得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出口。
2. 国家对出口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取得登记证书后方可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
生产危险货物出口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包括价值鉴定,损失鉴定,品种、质量、数量鉴定等。
1. 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冷冻的船舶和集装箱等运输工具,承运人等必须在装运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适载检验。
2. 对海运进口商品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监视、残损鉴定、监视卸载、海损鉴定、验残等残损鉴定工作。
除上述内容外,出入境检验检疫还包括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和监督等工作。
FAQs:
Q1: 什么是出入境检验检疫?
A1: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检验检疫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等的要求,对出入境的货物、交通工具、人员等进行检验检疫、认证及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等监管管理工作。
Q2: 出入境商品需要履行哪些检验检疫程序?
A2: 出入境商品需要履行法定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与处理、进口废物原料和旧机电产品的装运前检验、进口商品认证管理、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管理、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以及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等多个方面的检验检疫程序。
Q3: 如何申请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
A3: 国家对重要出口商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国内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书。未获得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出口。
Q4: 进出口食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A4: 国家对出口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卫生注册登记,取得登记证书后方可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进口食品则需要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