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单据是国际货物运输中一种重要的凭证文件。它不仅证明了多式联运合同的存在,还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并负责交付的证据。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根据发货人的需求,制作成可转让或不可转让的形式。即便一套单据中有多份正本,一份完成交货后,其余各份也会失效。多式联运单据与联运提单在形式上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在性质上还是有所区别,如签发人不同、责任范围不同、运输方式不同等。
多式联运单据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还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收货和交货的凭证。本文详细介绍了多式联运单据的特点和与联运提单的区别,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这一重要的运输凭证。
常见问答(FAQs):
Q1: 什么是多式联运单据?
A1: 多式联运单据是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
Q2: 多式联运单据可以作成什么形式?
A2: 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作成可转让或不可转让的形式。
Q3: 多式联运单据与联运提单有哪些区别?
A3: 主要有以下区别:(1)签发人不同;(2)签发人的责任范围不同;(3)运输方式不同;(4)已装运证明不同。
Q4: 多式联运单据正本和副本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A4: 对正本和副本的份数规定不一,主要取决于发货人的要求。正本单据有法律效力,而副本单据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