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公司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与区外存在一些区别。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外,大多数公司采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与区外相比,自贸试验区公司注册资本的登记条件也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下,工商部门仅登记公司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认购股本总额,而不再登记公司实际缴纳的资本。公司股东(发起人)可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此外,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也不再对公司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限制。
此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也无需在规定期限内缴足出资。公司应当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股东认缴出资额或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总的来说,自贸试验区公司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更加灵活,为公司创办提供了更大便利。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FAQ:
Q1: 自贸试验区公司与区外公司在注册资本登记方面有什么不同?
A1: 主要区别在于,自贸试验区公司采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工商部门仅登记股东/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认购股本总额,不再登记实缴资本。同时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并放宽了出资比例及期限限制。
Q2: 自贸试验区公司如何公示注册资本相关信息?
A2: 公司应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股东认缴出资额或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Q3: 自贸试验区公司是否可以不缴足注册资本?
A3: 是的,自贸试验区公司无需在规定期限内缴足注册资本,可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出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