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内外贸企业的重要聚集地,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为众多企业提供了极佳的发展机遇。本文将解读国家开发银行为合作区企业提供的各项融资服务政策,助力企业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
国家开发银行将依据《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确认考核和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合作区的特点和需求,对合作区提供以下融资支持服务:
1. 重点优先支持已通过确认考核的合作区项目
2. 有选择地支持我国与合作区东道国政府共同关注的在建合作区项目
3. 积极跟踪规划中的其他合作区项目
4. 探讨依托境外金融机构信用、项目自身及其他资产抵质押、土地出让应收账款质押等模式,为合作区实施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5. 以转贷款、银团贷款等方式,为入园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6. 通过投贷结合方式为非洲地区合作区提供投融资服务,并为入园企业提供非洲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服务
常见问答 FAQs:
Q1: 国家开发银行对合作区都有哪些具体的融资支持服务?
A1: 国开行将重点优先支持已通过确认考核的合作区项目,有选择地支持我国与合作区东道国政府共同关注的在建合作区项目,并积极跟踪规划中的其他合作区项目。同时,还将探讨多种融资模式,如依托境外金融机构信用、项目自身及其他资产抵质押等,为合作区企业提供转贷款、银团贷款等融资服务。此外,国开行还将通过投贷结合的方式,为非洲地区合作区企业提供投融资支持。
Q2: 合作区企业如何获得国开行的融资支持?
A2: 合作区企业需先满足相关的基本条件,如已通过确认考核或与东道国政府共同关注的在建项目等。然后可以向国开行申请转贷款、银团贷款等融资服务,或寻求投贷结合的支持,特别是非洲地区合作区企业可获得专项贷款支持。具体可根据企业需求与国开行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