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直在加强多边和双边经贸合作,不仅增进与发达国家的经贸联系,也在深化与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协作,密切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从而营造有利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
ECFA即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的英文缩写,台湾方面的繁体版本称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是指在世贸组织协议允许的框架内,两岸类似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协议。
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又称多哈发展议程,是世界贸易组织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上开始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议程原定于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结束谈判,但至2005年底仍未达成协议,最终于2006年7月22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批准正式中止。这场多边谈判的真正主角是美国、欧盟以及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20国协调组"。
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贸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待遇条款,涉及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的优惠利益和特权,又称"无歧视待遇"。
TPP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的简称,也被称为"经济北约",起源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国中的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和文莱四国。TPP谈判始于2010年3月,包括整体性规则和双边磋商两大部分内容。
TTIP即《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2013年6月美欧宣布启动谈判。
PSA为《诸(多)边服务业协议》(Plurilateral Services Agreement)的英文简称,美国则称为ISA(International Services Agreement)。PSA由美国、欧盟、日本、台湾等21个参与方组成,涵盖服务贸易的所有领域和模式,形成了全球第一个"服务业游戏规则"。谈判目标包括关税全面取消、服务市场进一步开放、公共采购和政策制定等领域的合作加强、竞争、贸易便利化、劳工、环境和知识产权等新规则制定等。
Q: 什么是ECFA?
A: ECFA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指在世贸组织协议允许的框架内,两岸类似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协议。
Q: 什么是多哈回合贸易谈判?
A: 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又称多哈发展议程,是世界贸易组织于2001年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上开始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这场谈判的主角包括美国、欧盟以及"20国协调组"等。
Q: 什么是最惠国待遇?
A: 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贸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指国与国之间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和特权,又称"无歧视待遇"。
Q: 什么是TPP?
A: TPP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简称,也称"经济北约",起源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国中的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和文莱四国。TPP谈判包括整体性规则和双边磋商两大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