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结算货款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从进口人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到开证行最终付款后向进口人收回垫款,其中涉及多个环节和手续。不同类型的信用证也有不同的规定,导致收付款程序存在一定差异,但基本流转环节大致相同。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信用证基本流转环节说明:
1. 进口方按照合同规定向当地银行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押金或其他担保,要求银行(开证行)开出信用证。
2. 开证行将信用证寄给出口方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通知行)。
3. 通知行将信用证转递给出口方(受益人)。
4. 出口方审查信用证认可后,即可按规定条件装货。出口方发货后,备妥单据,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当地银行议付。
5. 议付行审单,确认汇票和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后,先垫付给出口方。
6. 议付行将汇票、货运单据等寄给开证行(或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7. 开证行经审单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 开证行在办理转账或汇款给议付行的同时,通知进口方付款,赎回单据。
9. 进口方付款并取得货运单据后,凭以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