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章标题: 外贸客户订单取消、拒收付款,如何应对"不可抗力"的理由?
简介:
随着新冠疫情的发展,全球贸易面临着不确定性的影响。部分国外客户可能会以"不可抗力"为由拒收货物或拒付货款,给中国出口企业带来挑战。本文将从合同履约的新变化、不可抗力的法律要件,以及主要疫情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为出口企业提供应对措施建议。
正文:
一、合同履约的新变化
随着国内疫情控制,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交货风险逐渐下降,但受国外疫情传播,国外买方因疫情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风险正在进一步上升,尤其是疫情发生国的买方可能引用"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这对我国企业主张合同权利造成一定阻碍。
二、国外买方主张"不可抗力"应当具备的要件
国外买方主张合同"不可抗力"条款的常见情形为外方政府颁布禁令以禁止中国物资入境,但需要注意的是,外方政府禁令并不是"不可抗力"条款的全部条件,我国企业仍需对其他要件进行审慎核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要包括:
1. 商务合同选择的贸易术语是否规定买方收货后风险转移
2. 政府禁令在合同签订时是否已发布或实施
3. 国外买方在合同订立时,无法合理预见到所在国政府可能会采取管制措施
4. 国外买方本身对于合同履行受到管制措施影响是否有过错
三、主要疫情国家关于不可抗力的法律制度规定
本文从韩国、日本、美国、阿拉伯国家、意大利、伊朗等主要疫情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梳理,对比分析了各国在不可抗力认定与免责方面的倾向。
四、我国出口企业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1. 积极与买方沟通,索要和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2. 提前安排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信用保险产品
3. 考虑与买方达成补充协议
4. 及时联系货代或船运公司
5. 适时寻找新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