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业务员在进行国际贸易业务时,必须熟悉各种与提单相关的定义和操作,以确保业务顺利进行。本文将为您介绍第三者提单、预借提单以及倒签提单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三者提单(Third Party B/L)指以第三者作为抬头人的单据。如商业发票的抬头人,一般应是买方或开证申请人,但在三角贸易中,抬头人经常是第三者。在国际贸易中,第三者单据,通常特指以第三者作为托运人(装船人)的海运提单。
预借提单是指由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交单结汇期已到,货主因故未能及时备妥货物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或由于船公司的原因船舶未能在装运期内到港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签发预借提单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预借提单下的货物必须已经海关放行,已送装船港码头堆场或仓库;
2. 预借提单的签发日期不得超过船舶在港的实际装船日期;
3. 预借提单签发后,必须保证将货物按时装船出运;
4. 预借提单签发的任何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倒签提单(Anti-Dated Bill of Lading)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常见原因是为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限。
倒签提单存在一定风险:
1. 如倒签期限过长,可能会被银行认定为"恶意欺诈",从而拒收单证,严重影响收汇。
2. 承运人或货代在接受倒签要求时,需要托运人出具保函承担相关责任,否则自身也会面临风险。
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的共同之处在于提单上载明的签发日期(货物装船日期)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不符。不同之处在于,预借提单是在货物装船日期签发的,而倒签提单是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时签发的。
倒签提单保函通常应包含以下内容:
1. 保证承担由于倒签提单而给承运人/货代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2. 承诺提供足够的资金和证明材料,协助承运人/货代抗辩。
3. 承诺提供足够的保释金或其他担保,以避免或解除扣押、查封等。
4. 明确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及适用法律。
5. 保函有效期通常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