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是保护我国民族精品和文化遗产、提高地理标志产品附加值和知名度、扶植培育民族品牌的重要手段。那么地理标志保护申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一、什么是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是指识别某一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区的标志,该产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植物及其产品、动物及其产品等,分为未经特定工艺生产的初级产品,以及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加工的产品。
二、三类主体可以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主体包括:
1. 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
2. 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如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
3. 人民政府认定的企业,即生产或经营该产品的企业或企业集合。
申请应遵循自愿申请和公开原则。
三、地理标志保护申请的审查批准程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审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公告后2个月内提出异议。
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布批准公告;审查不合格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申报地理标志保护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报地理标志保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建议。
2. 有关地方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申请人的文件。
3. 地理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
- 产品名称、类别、产地范围及地理特征说明
- 产品质量特色与产地关系说明
- 产品生产技术规范
- 产品知名度、生产销售情况及历史渊源说明
- 拟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
五、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相关规定
获准使用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应按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并在两年内使用。否则将注销其使用资格。
六、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包括对名称、产品质量特色、专用标志使用等方面的监管。
七、主要侵权行为
1. 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
2. 不符合标准而使用地理标志名称
3. 使用近似名称或标志误导消费者
总之,地理标志保护申报需要提供多方面的证明材料,申请和使用都受到严格的规范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