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的出口模式,为当地政府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税收收益。本文将从6种主要的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出发,分析各模式下能够为当地政府带来的税收收入。
跨境电商企业想要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企业应当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
2. 企业应取得海关出具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电子信息与报关单一致。
3. 货物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收汇。
4. 企业应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且与报关单信息相匹配。
以某生产企业为例,在2020年2月份进行了以下业务:
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810万元,税额105.3万元。
当月国内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169.5万元。
出口自产货物,取得折合人民币690万元的收入。
已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11%,企业无留抵税额,发票均已过税务机关认证。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计算: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690 × (13% - 11%) = 13.8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 = 169.5 / (1 + 13%) × 13% - (105.3 - 13.8) = -72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 = 690 × 11% = 75.9万元
由于75.9万元大于-72万元,因此当期应退税额为72万元。当期免抵税额为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