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是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被激励对象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转让或买卖,但可以获得公司的分红和股票增值收益。如何正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个人关注的焦点。本文将详细介绍个人限制性股票的纳税规定和计算方法,供您参考。
一、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原则上应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所得,即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指当日收盘价)和本批解禁股票当日市价(指当日收盘价)的平均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金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收盘价+股票解禁日收盘价)÷2×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本批次解禁股票占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的比例×被激勵對象獲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金额
二、个人所得税额
2021/12/31前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单独适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表(5-3)
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两次以上的股权激励,应合并按上述公式计税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
四、举例
比如被激励员工完成工业富联限制性股票5万股(支付资金30.15万元)并于2019/5/10完成登记,第一批去1万股在2020/5/18解禁: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4.09+13.49)/2-(10,000/50,000)*301,500=77,600(元)
应纳税额=77,600*10%-2,520=5,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