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货物需要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才能顺利通关。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出入境货物的报检要求、检验检疫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为您的货物通关提供全面指导。
1. 报检地点:出境货物一般应在产地办理报检手续。
2. 报检时限:出境货物应于装运前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3. 特殊货物:
- 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应在动物出境前60天预报检,隔离前7天受理报检。
- 出境野生捕捞水生动物,应在水生动物出境3天前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
1. 必备单证:填制完整的《出境货物报检单》,以及对外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复印件。
2. 特殊货物单证:
- 属于代理报检的,应包括《代理报检委托书》正本。
- 实施审单放行的批次,应提供合格保证。
- 需许可、注册/登记/备案或审批的货物,应提供相关证明。
- 特殊物品,应提供相关审批单。
- 危险货物,应提供检验和鉴定结果单。
- 市场采购货物,应提供相关凭证。
-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出口物资,应提供相关合同和清单。
1. 一般流程:报检 → 施检 → 合格放行。
2. 报检范围:列入《法检目录》的商品,以及输入国家要求、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货物。
3. 检验检疫类别:M(进口商品检验)、N(出口商品检验)、P(进境动植物检疫)等。
1. 报检地点:按法规规定的地点、口岸或目的地报检。
2. 报检时限:
- 微生物、人体组织等:入境前30天
- 动物:入境前15天
- 植物:入境前7天
3. 报检单证:
- 《入境货物报检单》及相关贸易单证
- 特殊货物的审批证明
- 动植物检疫证书等
1. 可更改情况:检验检疫未实施或未出具证单前,可申请更改报检信息。
2. 不可更改情况:检验检疫已实施并出具证单后,不可更改。
3. 办理方式:填写《更改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 需重新报检的情况:
- 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
- 改换输入国家或地区,有不同要求
- 出境改换包装或重新拼装
- 已撤销报检的
2. 重新报检的办理:
- 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交附相关证明
- 交还原发证书或证单,或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