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 美国DOE认证和加州CEC能效法规全解析
美国电子电器能效标准分为联邦层面的DOE认证和州级的加州CEC能效法规。它们都旨在提高产品能源利用效率,保护消费者和环境。本文将详细介绍两者的具体要求与差异,为企业进军美国市场提供全面的合规指导。
一、加州CEC能效法规介绍
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CEC)于2005年12月30日颁布并实施了《Title 20, 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s》,涵盖了24大类电器产品的最低能效标准和测试方法。根据该法规,在加州销售的相关电气产品必须经过资质实验室检测并完成注册。主要产品类别包括:
制冷设备、空调
加热器、热水器
照明产品
家电产品
电机和压缩机
外置电源等
二、美国DOE能效认证
美国能源部(DOE)针对一系列消费品、商业和工业产品制定了能效标准。其中备受关注的是外部电源和电池充电系统的认证要求:
外部电源需达到VI级最小能效标准,并在产品上标注
电池充电系统(如手机、平板等)也需要进行DOE认证
深圳市鑫宇环检测有限公司(AGC)已通过DOE审核,可为企业提供DOE测试、注册等全套服务。
综上所述,企业若想进入美国市场,既要满足DOE联邦级能效认证,也需遵守加州CEC的地方性法规,全面了解并把握两者的差异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