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出口型企业或贸易型企业,了解相关的进出口税收政策和增值税申报表的处理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解答常见的问题。
1. 出口业务的进项税处理
2. 出口货物运输费用的进项税抵扣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4. 税负率的计算方法
5. 出口退税的名义率和实际率
6. 丢失进项发票的处理方法
7. 出口企业附加税的计算
出口企业的出口业务有三种税收政策:免税、退税和征税。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免税情况下需要进行进项税的转出,退税和征税情况下可以直接抵扣进项税。而对于外贸企业来说,不论是免税还是退税,进项税都不得抵扣,只有在征税情况下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国际运费为零税率,国际货运代理为免税。出口企业如果取得6%的专票,可以抵扣国内的运杂费;对于取得9%的专票,可以抵扣国际运费。
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采用"免抵退"办法,即以留抵税额为最大退税限额。也就是说,生产企业各类进项抵扣后形成的留抵税额都间接参与了退税计算。
税负率是用来衡量增值税税负的指标,理论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实际应纳增值税税负率={【当年累计内、外销销售收入总额*适用税率-(当年累计进项税额-当年累计进项税额转出)】+【(期末存货-年初存货)*适用税率-(期末留抵税额-年初留抵税额)】+当年累计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当年累计内外销销售收入+(期末存货-年初存货)*(1+平均成本利率)}*100%
所谓的"名义退税率"就是指法定的退税率,如13%、9%、6%等。"实际退税率"则是指实际收到的应退税额与出口货物销售额的比值,是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概念。
对于外贸企业丢失进项发票抵扣联的,可凭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不需要再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根据规定,生产企业的免抵税额应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计算附加税时,应以应纳税额和正式申报退税的免抵税额合计作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