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透露,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短板弱项,从政策标准、授权确权、执法司法、保护管理、社会共治、安全治理、能力支撑等七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有力措施,旨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化、专业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更好塑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24日在北京举行介绍2023年中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申长雨回答了记者的相关提问。他表示,这是今年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实施方案已完成部门会签,将于近日发布实施。
申长雨重点介绍了五项关键措施:
1. 针对侵权易发多发问题,方案提出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对故意或重复侵犯专利权,拒不履行生效行政裁决等行为的,依法引入联合惩戒、信用监管等措施。
2. 针对维权周期长问题,方案从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个角度提出加强快速维权保护机制建设,发挥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的重要作用,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3. 针对维权成本高问题,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同联动,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鼓励各地开展公益性维权援助。
4. 针对侵权赔偿低问题,深化上诉审理机制,全面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侵权"数额计算"等裁判标准。
5. 针对举证难问题,完善侵权损害赔偿的证据规则,加强技术调查人才培养,在知识产权案件处理中引入技术调查官。
此外,申长雨还介绍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帮助中国企业维护海外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方面的举措,包括建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及其分中心,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海外维权指导服务,以及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收集和供给等。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