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大量商品快速通关的需求,海关建立了跨境电商零售专用监管模式和信息化系统。该系统能接收企业提供的交易电子数据,并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识别商品通关风险。对低风险商品实行快速系统放行,对高风险商品转为人工审核处理,大幅提高了商品通关效率,很好地支持了跨境电商零售的快速发展。
根据海关的要求,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商零售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应当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对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境电商零售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也应当在申报前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
企业根据海关的要求传输交易电子数据,为信息化系统提供比对基础电子数据,商品才能适用跨境电商零售监管模式。如果企业未能传输相应电子数据,信息化系统将缺少比对基础数据,无法完成比对操作,导致商品无法按跨境电商零售监管模式通关,也无法纳入跨境电商零售监管范围。
问:企业为什么需要向海关传输交易电子数据?
答:为了满足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大量商品快速通关的需求,海关建立了跨境电商零售专用监管模式和信息化系统。企业向海关传输交易电子数据,可为信息化系统提供比对基础数据,从而实现商品快速通关。如果企业不传输相关电子数据,信息化系统将无法完成比对操作,商品也无法按跨境电商零售监管模式通关。
问:企业需要向海关传输哪些电子数据?
答: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商零售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对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境电商零售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