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发票是进出口贸易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件,对于出口商而言,发票的填写需要格外注意一些关键信息,如发票号码、日期、起运地和目的地等,以确保发票内容与单证要求一致,使整个贸易流程顺利进行。本文将对商品发票的关键填写要点进行详细解读,希望对从事进出口业务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1. 发票号码、日期及其他参考信息
- 发票号码由出口商统一编制,通常采用顺序号,便于查对
- 发票日期应早于提单日期,不能迟于信用证有效期
- 如果信用证没有特殊规定,银行可以接受签发日期早于开证日期的发票
- 信用证号码和合同号码应参照相关单证填写
2. 起运地和目的地
- 这个栏目可以省略,如不省略,起运地和目的地应明确具体,不能笼统
- 如果货物需要转运,转运地点也应明确注明
- 发票的起讫地应与提单一致
3. 唛头和数量
- 如果信用证有指定唛头,必须逐字按规定制作
- 如无指定,出口商可自行设计唛头,以简明易识别为原则
- 如无唛头,可打上"N/M (No Mark)"
常见问答:
Q: 发票号码有什么要求?
A: 发票号码由出口商统一编制,通常采用顺序号,便于查对。
Q: 发票日期应该怎么填写?
A: 发票日期应早于提单日期,不能迟于信用证有效期。如果信用证没有特殊规定,银行可以接受签发日期早于开证日期的发票。
Q: 起运地和目的地需要填写具体港口吗?
A: 是的,起运地和目的地应明确具体,不能笼统。如果货物需要转运,转运地点也应明确注明。发票的起讫地应与提单一致。
Q: 唛头要如何填写?
A: 如果信用证有指定唛头,必须逐字按规定制作。如无指定,出口商可自行设计唛头,以简明易识别为原则。如无唛头,可打上"N/M (No 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