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法对新颖性要求相当严格,明确规定:如果专利发明或公开在美国或其他国家出版、公开使用或在美国销售超过1年,均视为丧失新颖性。公开使用方面有以下几点:
1. 公众知道一项发明不等同于公开使用该发明。
2. 即使发明隐藏于公共场所的设备中,也可视为公开使用。
3. 发明人将发明置于一定保密场所,仅供个人娱乐使用,则不构成公开使用。
4. 发明人授予他人无保密承诺或限制的使用权,等同于公开使用。
5. 与发明人无关的第三方使用,也算作公众使用。
6. 公众使用不需要超过一人使用即可。
销售方面有以下几点:
1. 有先决条件的销售行为,也构成销售。
2. 非营利性销售同样构成销售。
3. 单独销售行为,也算销售。
4. 试图销售的行为,等同于销售。
5. 无实际交易的销售建议,视同销售行为。
6. 即使销售商品未最终送达,也构成销售。
7. 与公开使用不同,销售行为可以是私下行为,第三方不知情也算。
8. 确定销售时,不依赖发明人是否认可该销售行为。
9. 确定销售时,需有客观证据如销售合同等。
对外观设计专利,美国进行了实质性审查。审查员不仅要评估图像质量和装饰性,还会搜索相关类别的比较文件,以评估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虽然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较为严格,但也存在一些宽松之处。例如,如果一个外观设计在美国或其他国家获得专利,或公开印刷出版、公开使用或出售,仍可在一年内申请美国专利。
常见问答(FAQs):
Q1: 什么情况下专利会丧失新颖性?
A: 根据美国专利法,如果专利发明或公开在美国或其他国家出版、公开使用或在美国销售超过1年,均视为丧失新颖性。
Q2: 什么样的公开使用行为会被认定为丧失新颖性?
A: 即使发明被隐藏在公共场所的设备中,也可视为公开使用;发明人将发明置于保密场所供个人娱乐使用则不构成公开使用;发明人授予他人无保密限制的使用权等同于公开使用。
Q3: 什么样的销售行为会被认定为丧失新颖性?
A: 有先决条件的销售、非营利性销售、单独销售、试图销售、无实际交易的销售建议,甚至是最终商品未送达的销售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构成销售。
Q4: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标准如何?
A: 美国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了实质性审查,不仅要评估图像质量和装饰性,还会搜索相关类别的比较文件,以评估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即使在美国或其他国家已经获得专利或公开发表,在一年内仍可申请美国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