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贸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全部损失是一种常见的风险。本文将详细介绍全部损失的概念及其分类,并针对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外贸货物运输中的全部损失相关知识。
全部损失是指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保险货物全部损失或可视为全部损失的损害。一批或不可分割的保险货物的全损一般包括以下四种情况:①一张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的全损;②一份保险单包括数类货物,当每种货物分别列出数量和保险金额时,每种货物的全部损坏;③整件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全损;④驳船装运货物时,驳船装运货物的全部损坏。
全部损失可进一步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实际全损是指保险标的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丢失,或者被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身体和效用,或者不能归被保险人所有。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标的物事故发生后,虽然未完全破坏,但救援或维修费用估计超过保险价值,因此推定货物为全损。
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全损和协议全损等其他形式的全部损失。部分全损主要针对货物,而非整艘船舶,即使部分货物损失,也可以认定为全部损失。协议全损则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认定为全部损失进行赔付。
FQAs:
Q: 什么是实际全损?
A: 实际全损,也称绝对全损,是指保险标的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丢失,或者被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身体和效用,或者不能归被保险人所有。
Q: 什么是推定全损?
A: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标的物事故发生后,虽然未完全破坏,但救援或维修费用估计超过保险价值,因此推定货物为全损。
Q: 什么是部分全损?
A: 部分全损主要针对货物,而非整艘船舶,即使部分货物损失,也可以认定为全部损失。
Q: 什么是协议全损?
A: 协议全损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认定为全部损失进行赔付,虽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