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损是跨境贸易中常见的一种损失类型,对交易双方均有较大影响。本文将详细介绍什么是全损、全损的分类及相关赔付规则,希望可以帮助卖家朋友更好地应对跨境贸易中的全损风险。
全损指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保险货物全部损失或可视为全部损失的损害。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①一张保单载明的全部货物损失;②一份保单涵盖多类货物,每类独立列明数量和保额,任一类全损;③整件货物在装卸过程全损;④驳船上货物全部损坏。
全损可进一步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1. 实际全损:货物丢失、严重损坏或损失不可弥补。
2. 推定全损:货物虽未全毁,但维修费用超过保险价值,可视为全损。
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全损和协议全损:
3. 部分全损:同一保单下,部分货物全损;装卸或转运过程中的局部全损等。
4. 协议全损:不符合全损条件,但双方协商认定为全损。
发生全损时,保险公司需按保险金额全额赔付。获得赔付后,保险公司获得残值所有权。卖家可选择要求部分赔付或全额赔付(需发出委付通知并获保险公司同意)。
我们希望各位卖家朋友能够提高风险意识,做好全损预防。一旦发生全损,也要妥善处理,充分维护自身利益。
FAQ:
Q1: 什么是推定全损?有哪些情况会构成推定全损?
A1: 推定全损是指虽然货物未完全破坏,但维修费用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可认定为全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维修费用超过货物修理后的价值;②维修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③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需救援费用超过目标价值;④因事故失去所有权,收回需费用超过收回价值。
Q2: 什么是协议全损?与其他全损有何区别?
A2: 协议全损并非真正达到全损标准,而是双方协商认定为全损。与其他全损不同,协议全损并非基于实际损失情况,而是为了维护双方关系、保险公司声誉等因素。保险公司应被保险人要求赔付全额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