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法律上是具有效力的约束性文件。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接受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通常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就是合同生效时,两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但有时,合同虽然成立,却不立即产生法律效力,需要其他条件满足时才开始生效。
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根据《公约》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接受生效的时间,而接受生效的时间,又以接受通知到达发盘人或按交易习惯及发盘要求作出接受的行为为准。也就是说,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个判断标准:一是有效接受的通知到达发盘人时,合同成立;二是受盘人作出接受行为时,合同成立。
此外,在实际业务中,双方当事人也可能在洽商交易时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以订约时合同上所写明的日期为准,或以收到对方确认合同的日期为准。我国《合同法》第32条还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或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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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不同?
A: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的要约和接受达成,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开始产生法律效力。通常情况下,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同步的,但有时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立即生效,需要其他条件满足后才能生效。
Q: 国际贸易中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判断?
A: 根据《公约》规定,国际贸易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种判断标准:一是有效接受的通知到达发盘人时,合同成立;二是受盘人作出接受行为时,合同成立。此外,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以订约时合同上所写明的日期或收到对方确认合同的日期为准。
Q: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成立时间有什么规定?
A: 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果签字或盖章不在同一时间,则以最后签字或盖章时为合同成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