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在入境时需要进行报检,这个过程称为入境货物报检。一般来说,入境货物报检分为两种情况:通关地和目的地在同一辖区内的,以及通关地和目的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入境货物报检涉及的流程包括报检时限、报检地点、填写入境货物检验单等多个步骤。
入境货物报检的具体流程如下:
1. 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在入境前30天报检。
2. 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入境前15天报检。
3. 输入植物、种子、幼苗等繁殖材料的,应当在人境前7天报检。
4. 入境货物需要对外索赔的,应当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达港口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1. 检验检疫地点在审批、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中规定的,应当在规定地点报检。
2. 大宗散装货物、易腐变质货物、垃圾货物、卸货时发现包装损坏、重/短缺的货物,必须在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 成套设备、机电仪器产品和在港口开业后难以恢复包装的货物,应当报收货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验。
4. 其他人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5. 入境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当在入境前或者入境时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6. 符合直接放行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报关地的选择,向港口检验检疫机构或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1. 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入境货物通关单,作为向海关报关的必要附件。
2. 检验检疫合格后,可以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书、进口食品相关证明、进口机动车随车检验单等证明文件。
3. 对于申请损坏鉴定的货物,业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相关检验鉴定证书和入境货物通关单。
4. 申请外商投资财产价值评估的,外商投资财产关系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价值评估证书。
Q1: 入境货物报检和海关报关有什么关系吗?
A1: 入境货物报检是货物海关报关的必要前提和附件之一,通过入境货物报检可以获得入境货物通关单,这是向海关报关的必要文件。
Q2: 如果货物需要投保应该怎么办?
A2: 对于申请损坏鉴定的货物,业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相关检验鉴定证书,进口商可以凭此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Q3: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证明其财产价值?
A3: 外商投资财产关系人可以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价值评估证书,作为向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