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支付方式,涉及到多个相关方。本文将详细介绍托收业务中各方的角色及其责任。
托收方式所涉及的主要当事人包括:
1. 委托人(Principal或Consignor),即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通常为出口商。
2. 托收行(Remitting Bank),即接受出口商委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托收行有义务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办事,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因此,托收行对单据的正确性不负责任,对因使用外国银行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和风险也不承担责任。
3.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是指接受托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取票款的进口地银行,通常是托收银行的国外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应遵照托收行的指示,尽快向付款人提示汇票,要求其付款或承兑,并在付款或承兑后及时通知托收行。
4.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是指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代收行可以自己兼任提示行,也可以委托与付款人有账户往来关系的银行作为提示行。
5. 付款人(Drawee),是根据托收指示接受单据提示的人,如使用汇票,即为汇票的受票人,通常为进口商。如发生拒付,委托人可指定"需要时的代理"(Customers 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代为处理相关事宜,如货物存仓、转售、运回等。
FQAs:
Q: 什么是托收?
A: 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支付方式,出口商将收款委托给银行代为向进口商收取货款。
Q: 托收业务中涉及哪些相关方?
A: 托收业务中涉及的主要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出口商)、托收行(出口地银行)、代收行(进口地银行)、提示行和付款人(进口商)。
Q: 托收行的职责有哪些?
A: 托收行有义务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办事,但对单据的正确性和使用外国银行服务产生的费用及风险不负责任。
Q: 如果付款人拒付,委托人可以做什么?
A: 如果付款人拒付,委托人可以指定"需要时的代理"代为处理相关事宜,如货物存仓、转售、运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