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作为国际商业枢纽,香港的税收实行来源地原则,仅对来自于香港本地的公司利润征收利得税。对于在香港地区以外产生的利得,公司可以向税务局申请离岸豁免。本文将为广大投资者详细介绍香港公司申请离岸豁免的条件和流程。
1. 公司在香港没有聘用员工。
2. 公司在香港没有办公地址。
3.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不是发生在香港。
4. 公司经营的货物没有运抵香港,属于离岸经营,没有报关。
如果公司的经营满足上述条件,公司在首次做账报税时就可以向税务局申请离岸豁免,这种情况下申请的成功率要大出很多。
1. 公司按时完成账目审计,需按香港法律规定聘请持牌核数师进行。
2. 公司提交审计报告和填写好的税表时提出离岸豁免申请。
3. 香港税务局会向公司发出离岸问题信件,要求提供各种不同的公司运作文件(包括审计报告)。
4. 公司在税务局限定期限内,回复信件并向税务局提供相关离岸经营的资料。
5. 税务局下发离岸豁免审批结果,如果同意豁免则下发《豁免同意书》。
1. 根据全球最低税率政策,香港公司申请离岸豁免时,除了满足香港离岸豁免条件外,还需提供在其它国家地区的缴税证明,否则有可能被税务局追责。
2. 如果香港公司离岸豁免申请成功,公司无需缴纳利得税,可以为公司节省税务支出,但如果申请未通过,则需要按税务局缴税通知单缴纳利得税。
3. 即使香港公司离岸豁免申请成功,税务局也会进行不定期的复查,复查时会给公司下发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