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降低报关单事中干预比例,海关总署对H2010通关系统和海关预录入系统进行了优化,对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进口货物报关单实现了自动计税功能。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此项新功能。
H2010通关系统自动计税功能上线后,新增的"原厂商中文名称"、"原厂商英文名称"、"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和"是否符合价格承诺"等信息在报关单规格型号栏目中填报,格式要求为:"|<原厂商中文名称><原厂商英文名称><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是否符合价格承诺>"。
另外,若<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是否符合价格承诺>这三项无填报内容的话,可以留空,但是"< >"需要保留,若不保留,系统将认为是申报不完整,从而无法实现自动计税。
如果使用海关预录入系统,以上填报内容均可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只需要选择原厂商中英文名称即可自动填报除"是否符合价格承诺"外的所有信息,无需手工录入。
供稿、审核:海关总署关税司
制图:常相婧
编辑、发布:代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