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是《世界贸易组织》、《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的成员国。韩国工业产权局(KIPO)是韩国贸易、工业及能源部的一个下设机构,主要负责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业产权项目的保护。
韩国专利类型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发明是利用自然法则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具有高水准的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对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外观是对产品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的富有美感的设计。
下面详细介绍这三种专利的申请流程:
发明专利制度具有先申请原则、早期公开原则、请求审查原则、授权后异议制等特征。申请人需提交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等文件,并在5年内请求实质审查。审查通过后获得授权,可在3个月内完成专利登记手续。保护期限为20年,可在一定条件下延长5年。
实用新型专利制度也采用先申请原则、早期公开原则、请求审查原则、授权后异议制。申请人需在3年内请求实质审查,审查通过后获得授权,可在3个月内完成专利登记手续。保护期限为10年。
外观设计专利分为审查注册制和非审查注册制两种。审查注册制需进行实质审查,非审查注册制仅需形式审查。从申请到授权,审查注册制约需4个月,非审查注册制约2个月。保护期限均为15年。
韩国专利还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或PCT途径申请,具体需要准备的文件资料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