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这些"软条款"都是"坑" !外贸人务必警惕
在外贸交易中,软条款是开证申请人在信用证中设置的一些条款,这些条款会导致受益人的贸易地位受损,收汇安全受到威胁,并给申请人带来交易主动权或骗取货物及预付款的利益。外贸人一定要注意识别和规避这些隐藏的风险条款。
软条款是外贸交易中的一大隐患,容易给卖方造成严重损失。中国外贸企业需要认真审查信用证条款,及时发现"软条款",从而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
常见的"软条款"包括:
1. 买方控制装船细节,如通知船公司、船名、装船日期、目的港、验货人等。
2. 信用证开出后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或货样确认后才生效。
3. 1/3正本提单直寄开证申请人,买方可先行提货。
4. 记名提单,仅凭收货人身份证明即可交货。
5. 信用证到期地点及有效期设在开证行所在国,容易延误单据寄送。
6. 限制运输船只、船龄或航线等条款。
应对建议:
1. 仔细审查信用证条款,及时发现"软条款"。
2. 尽量要求客户开具于大型信誉良好银行的信用证。
3. 调查了解客户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商界声誉。
4. 确保信用证条款与买卖合同完全一致。
5. 签订合同时约定双方风险责任,有第三方担保。
6. 争取客户由我国商检机构实施商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