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出口商品的商标有一些重要的要求需要注意。商标可以使用文字、图形、颜色等元素进行组合设计。在申请文字商标时,对未来可以出口的商品命名有以下几点规定需要遵守:
1. 申请注册的文字、颜色和图形不得有任何不好的含义。一些国家的《商标法》根据本国的习惯作了一些专门规定,不得直接使用含义恶劣的商标。在出口商品的品牌设计上,要注意适应不同地区的社会文化传统,不能违背不同国家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特别是不同地区的禁忌。
2. 使用数字作为商标是不合适的。在许多国家,数字作为商标被认为缺乏鲜明的特征,而数字是全人类共有的,不应被单一生产者垄断。还有一些国家对个人号码非常忌讳。例如,西方国家认为"13"是一个不幸但危险的数字,在任何情况下都尽量避免。在一些国家,法律规定,一个数字可以注册为商标,只要该商标已被广泛使用或被称为著名品牌。因此,在设计出口商标时,最好不要把重点放在数字上。
3. 不能使用地名。将地名作为商标使用,只能表明商品的原产地,不能使消费者识别商品的生产者,容易造成原产地混淆。虽然在国内市场上有地名的商标很多,但出口商标最好不要使用地名,因为很多国家的商标法都是建立在地名和属于每个人的地名缺乏鲜明特征的基础上,不应该使用地名只针对某个生产者。
4. 所使用的外语不得具有姓氏的含义。一些国家的商标法规定,使用姓氏和名作为商标必须经过所有者的批准。当事人没有姓名的,应当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