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活动中需要了解的八个关键术语
外贸活动伴随着个人和企业进出口商品和服务的活动,降低了国际商业关系中存在的风险并简化了运营结算。随着时间的推移,同一商业交易可能需要不同的解决方案,具体取决于交易发生的时间和相关各方(进口商或出口商)的角色。商业交易的每个阶段都有其特殊性。制造期间、产品运输或货物的售后阶段需要具体安排,国际项目的投标、中标和执行阶段也需要特殊安排。
1. 国家风险:衡量一国违约与其资本或外债利息相对应的支付义务的可能性的指标。一个国家的风险水平越高,当对方是公共组织时,它由于暂停转移或货币可兑换、征用或合同不履行等原因而导致融资违约的可能性就越大。
2. ICC : 国际商会,一个非政府组织,其目的是促进和自律国际贸易。它的成员和附属机构遍布 130 多个国家,向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等政府间组织传递国际企业的声音。ICC 为国际贸易制定了大量规则、法规和其他资源,包括 Incoterms、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统一要求担保规则 (URDG)、国际备用证惯例 ( ISP 98)、合同模型和国际仲裁院,仅举几例。
3. 代理银行 :代表另一个国家开展业务的银行,通常是另一个国家。这些操作通常是互惠的,可以交换账户并为商业交易提供服务。机构的代理银行网络及其在其他国家的分行和/或子公司,允许随行客户随时随地进行外贸业务。
4. 跟单信用证或信用证 (L/C):进口商银行开立的一种付款方式,进口商银行据此承诺承付汇票或以其他方式付款,但出口商必须出示某些必须符合条款和条件的单据。信用证在特定时期内所要求的条件。信用证增加了国际商业交易的安全性,因为它允许对由金融机构担保的付款进行先前在文件中指定的一系列里程碑的履行。
5. 银行保函:银行作为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前者承诺按照一系列规定的条件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如果是第一次要求,银行承诺根据受益人提交的第一次书面要求付款。在贸易融资业务中,受益人所在国的银行通常会提供担保,这需要发起人银行提供反担保。外贸业务中经常需要的担保类型是与公开招标和项目相关的担保类型——投标(投标保证金)、忠实履约(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预付款保证金)等。
6. 或有信用证,备用信用证(SBLC):这种信用证更多地用作一种安全机制(银行担保)而不是一种付款方式。受益人通过出示一些表明发起人已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书面声明而获得付款。
7. ECA,出口信贷机构:出口信贷机构是国家支持的准政府机构,旨在支持一个国家的出口,促进融资——通过保险和对融资机构的担保——在某些情况下通过直接贷款。BBVA 与 CESCE(西班牙)、SACE(意大利)、COFACE(法国)、HERMES(德国)、NEXI y JBIC(日本)、KEXIM 和 K-SURE(韩国)以及 SINOSURE(中国)有合作关系。
8. 买方信贷:具有 ECA 覆盖范围的典型业务交易,即银行向进口商提供融资,并获得出口国 ECA 的担保,涵盖违约风险(基于债务人特定原因和国家风险),比例为可以达到融资总额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