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结算方式,在整个信用证业务流程中,受益人需要承担一些银行手续费用。以下总结了受益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各类信用证相关的银行手续费用。
1. 信用证预先通知费:只有信用证采取预先通知的形式才会产生这个费用,一般为15-30美元。预先通知是在开证行正本信用证开出之前,受益人急需使用信用证进行交单,开证行可先行发出预先通知。
2. 信用证通知费:正本信用证开出后,通知行向受益人发送通知,此时会产生100-300人民币的通知费。不过部分银行会免收该费用。
3. 中转行通知费:如果开证行和通知行之间没有业务往来,开证行需要通过中间行转发信用证,则会产生100-300人民币的中转通知费。
4. 信用证修改通知费:信用证内容需要修改时,通知行会收取100-300人民币的修改通知费。
5. 单据处理费/审单费:受益人交单后,通知行会收取300-3000人民币不等的单据处理费和审单费。
6. 快递费:通知行将审核完毕的单据快递至开证行,费用一般为100-300人民币。如果要求分两次寄出,费用则翻倍。
7. 退单费:如果需要将单据从开证行退出,会产生30美元左右的退单费。
8. 电报费/报文费:通知行向开证行发送各类报文,每次大约50美元。
9. 信用证保兑费:如果受益人选择向保兑行交单,保兑行会收取0.1%-0.6%的保兑费。
10. 信用证偿付费:当存在偿付行时,偿付行会收取50-200美元的偿付费,通常由受益人承担。
11. 付款手续费:对于BY PAYMENT方式的信用证,付款银行会收取0.15%左右的付款手续费。
12. 承兑费:对于远期信用证,开证行会收取0.1%/月的承兑费。
13. 不符点扣款:开证行审单发现不符点时,会扣除20-300美元不等的不符点费用。
14. 其他手续费:银行会收取25-200美元不等的其他手续费,如水电费、人工费等。
总的来说,在使用信用证结算时,受益人需要承担诸多银行手续费用,建议提前了解并做好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