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 邮件、快件、跨境电商,三种跨境物品寄递模式违规责任如何认定?
文章简介:
在当前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针对邮件、快件及跨境电商三种不同的跨境物品寄递模式,海关对于相关违规行为的责任认定制度备受关注。本文深入探讨了各种模式下的具体申报责任认定,为相关主体提供了实践指引。
文章正文:
20年来,我国跨境物品寄递模式经历了从传统单一的国际邮件,到跨境快件异军突起,再到近年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的爆发式增长——新型跨境贸易形态和物流模式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一种新常态。
传统的国际邮件主要用于非贸易性的信函、文件票据、旅客分离行李、亲友馈赠物品和国家外交邮包等的寄递;跨境快件主要用于文件票据、货样广告品和低值货物等的运送;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则是指交易主体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越关境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的货物、物品的运送方式,主要也是通过邮件或快件方式完成的。
邮件进出境的申报责任
案例1中,收件人段某作为当事人接受了海关的处罚。海关认为,由于进境邮件的申报义务人为寄件人,但寄件人在境外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因此以签收邮件的收件人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
快件进出境的申报责任
案例2中,海关认定当事人龚某进境快件的申报行为构成违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快件的申报责任主要在于收件人,但如果快递企业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跨境电商企业的申报责任
跨境电商企业作为进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或收货人,应当如实申报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果申报不实,海关可能会责令其补税并予以行政处罚。而报关企业(物流企业)在接受跨境电商的直接委托时,也负有未合理审查的义务和责任。不同于传统邮件快件,国内消费者作为"海外代购"的收货人,并未直接参与物流和报关环节,因此难以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总之,针对三种不同的跨境物品寄递模式,海关在认定违规责任时将结合具体情况,对相关主体进行区别适用,以确保海关监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