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已成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对外业务往来不可缺少的部分。然而合同虽然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但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为了"防患于未然",为了加强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和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笔者结合多年的法律实践,与大家解析一些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并为大家提供一些解决风险的建议与方法。
合同主体就是在合同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这里所说的"人"是广义的,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签约主体没有经过合同主体的授权,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合同主体不对签约主体的行为进行追认,则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范围进行了限定,或公司章程不允许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合同,而公司章程属于公众可以获得并知悉的内容,法定代表人超越或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对外签约时,其效力将受到质疑。
如果企业对自然不作审查,很有可能会导致所签订的合同不被法定代理人追认从而导致合同不生效。
当合同的主体无权处分合同标的物时,作为相对人的企业与之签订的合同就存在归于无效的风险。
要约内容不确定、意思表示不明确,这样就可能让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肯定要作对自己有利的解释。
承诺与要约内容不一致,但由于承诺不得对要约作实质性变更的规定,可能会产生承诺不被认可的风险。
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补充。
抗辩权的行使是专业性很强的,一旦抗辩权行使有误,就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满足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的条件,申请方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采用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才能有效证据。
合同解除后还有很多善后事项需要明确约定。
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比较严格,企业需要谨慎把握。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可得利益损失需要符合一定的预见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