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后的复工复产环境下,企业在采购环节需要更加注重税务风险管控。通过会计朋友的问答形式,我们来探讨如何从合同出发进行采购环节的税务风险管控。
1. 供应商资质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2. 采购需求的制定;
3. 采购单价的比较(公开招标或询价);
4. 采购合同审批流程(部门、人员及权限);
5. 采购合同规范性审核;
6. 采购合同盖章的效力(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7. 采购合同履约情况跟踪(是否正常履约)。
1. 业务部门:主导供应商入选要求及名单;
2. 财务部门:
- 事前:税负测算,
- 事中:合同条款审核,税负条款设计,
- 事后:发票控制。
3. 法务部门:
- 主体审核:注意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内部职能部门的签约主体问题;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审查相对方的资质现状,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及目前效力问题。
- 授权管理:授权委托书尽可能列明授权范围;对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加强内部管理;离职人员交接后,书面通知相关客户。
1. 交易风险:简单的订立口头合同看似方便交易,却容易引发合同纠纷,而且口头合同难以取证,不易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
2. 税务风险:虽然合同的签订不是证明真实交易的唯一证据,但是合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交易文件,所以为符合"三流合一"完整税务资料备查,对于大金额交易还是要签订合同,以避免税务上的风险。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有效力,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未加盖企业公章,也是有效力的,但易引发纠纷。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