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了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的录入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包括货物属性代码、用途代码、所需单证、检验检疫货物规格、产品许可/审批/备案信息、集装箱信息、关联号码及理由、检验检疫签证申报要素以及VIN信息等内容。
该申报项目有条件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20位。
根据进出口货物的HS编码和货物的实际情况,按照海关规定的《货物属性代码表》,在本栏下拉菜单中勾选货物属性的对应代码。有多种属性的要同时选择。
参数表:《货物属性代码表》(附表26)。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货物属性",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该申报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4位字符型。
根据进境货物的使用范围或目的,按照海关规定的《货物用途代码表》在本栏下拉菜单中填报。
参数表:《货物用途代码表》(附表27)。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的"用途",录入要求无变化。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目。
该项目数据类型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500位。
进出口企业申请出具检验检疫证单时,应根据相关要求,在"所需单证"项下的"检验检疫签证申报要素"中,勾选申请出具的检验检疫证单类型。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的"所需单证",录入要求无变化。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2000位。
在"检验检疫货物规格"项下,填报"成分/原料/组分"、"产品有效期"、"产品保质期"、"境外生产企业"、"货物规格"、"货物型号"、"货物品牌"、"生产日期"和"生产批次"等栏目。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货物规格"。
进出口货物取得了许可、审批或备案等资质时,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号码"中填报对应的许可、审批或备案证件编号。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号码",录入要求无变化。
进出口货物取得了许可、审批或备案等资质时,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货物序号"中填报被核销文件中对应货物的序号。
该项目源自原报检申报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货物序号",录入要求无变化。
进出口货物取得了许可、审批或备案等资质时,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数量"中,填报被核销文件中对应货物的本次实际进出口数(重)量。
该项目源自原报检申报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核销数量",录入要求无变化。
进出口货物取得了许可、审批或备案等资质时,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类别代码"中填报对应的许可、审批或备案证件类别。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类别代码",录入要求无变化。
进出口货物取得了许可、审批或备案等资质时,应在"产品资质"项下的"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名称"中填报对应的许可、审批或备案证件名称。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产品许可/审批/备案名称",录入要求无变化。
进出口货物装运集装箱为拼箱时,在本栏下拉菜单中选择"是"或"否"。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的"集装箱拼箱标识",录入要求无变化。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字符型,最多支持录入255位。
当使用集装箱装载货物时,需填报集装箱体信息,包括集装箱号、集装箱规格、集装箱商品项号关系、集装箱货重。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新增项目。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数字型,最多支持录入19位,19位中小数点后最多录入5位。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联报关单时,在本栏中填报相关关联报关单号码,并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关联报关单的关联理由。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的"关联报检号、关联理由",现改名为"关联号码及理由",录入要求无变化。
填报"所需单证"项下"检验检疫签证申报要素"时,在确认境内收发货人名称(外文)、境外收发货人名称(中文)、境外收发货人地址、卸毕日期和商品英文名称后,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勾选申请单证类型,确认申请单证正本数和申请单证副本数后保存数据。
申报进口已获3C认证的机动车辆时,填报机动车车辆识别代码,包括:VIN序号、车辆识别代码(VIN)、单价、底盘(车架号)、发动机号或电机号、发票所列数量、品名(英文名称)、品名(中文名称)、提运单日期、型号(英文)、质量保质期等11项内容。
该项目为原报检项目的"产品资质"项下的"VIN信息",录入要求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