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口贸易过程中,有时会遇到客户不提货的情况,这往往会导致货物被退运或者被拍卖,给出口企业带来很大的麻烦。本文将分析案例,并给出相应的应对建议。
该企业于7月底出了两批货到马来西亚巴生港,8月中旬两批货分别到港,但直到现在客户也没有去提货。企业一直在催促客户提货,但客户总是推脱,不给出明确的理由。现在船公司要求退运,并要求企业承担所有费用。
分析建议:
1. 主动弃货: 让货代找目的港的代理帮忙,先把收货人改成指定的代理,然后以代理的名义弃货。这样可以转移弃货的费用和责任。
2. 转卖: 看看能不能在目的国找到其他买家,更改提单收货人然后卖给他们,但需要打折。
3. 退运至保税区: 可以先退运至国内保税区仓储,然后进行简单的维修、包装等加工,以新订单再次出口。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手续和费用。
该企业有一批货到港后,因为客户破产,与债权人产生纠纷,货物一直无法提取。企业的货款已经全额收到,但目的港代理向国内代理要求索取仓储费等费用,并扣留退税单据不予交付。
分析建议:
1. 作为SHIPPER,企业确实有付该批货物的仓储费的义务(是第二责任人,只要CONSINEE不付,企业就要付)。
2. 货物到港后,该批货物的所有权是归CONSINEE的,要弃货的话也该先由CONSINEE写书面声明,然后才轮到SHIPPER。
3. 货代无权扣留退税单据,这是违法的,只要起诉,他们一定会败诉。
4. 如果货物已被债权人控制,那么应该由该债权人作为CONSINEE的委托人支付该笔仓租。
总的来说,在客户不提货的情况下,企业需要采取主动弃货、转卖或退运至保税区等措施来应对。同时要注意维护自身权益,不轻易承担不该由自己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