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塑料污染问题引起了全球广泛关注。为了减少某些塑料制品对环境的影响,欧盟于2019年颁布了一项针对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指令。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这项重要法规的主要内容,帮助商户更好地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
2019年6月,欧盟(EU)颁布了《2019/904号指令》(即《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简称《SUP》),旨在减少某些塑料制品对环境的影响。根据该指令,商户必须履行相应的产品级别义务,以配合欧盟各成员国的实施措施。
根据《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第5条,自2021年7月3日起,以下一次性塑料制品将不得投放至欧盟市场(包括所有欧盟成员国):
由氧化降解塑料或生物降解塑料制成的产品
棉签和棉签拭子(即使可重复使用)
餐具(刀、叉、勺、筷子等)
盘子
吸管
饮料搅拌棒
民用气球棒
由发泡聚苯乙烯制成的食品和饮料容器(包括盖子)
值得注意的是,"一次性塑料制品"不包括经设计用于多次使用或循环利用的塑料制品,以及某些医用塑料制品。
根据《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第7条,自2021年7月3日起,以下四类一次性塑料制品必须在包装或产品本身加贴合规标识:
卫生巾(垫)、卫生棉条、卫生棉条助推器
带过滤嘴的烟草制品及其过滤嘴
饮料杯
标识旨在告知消费者:产品含有塑料、应丢入垃圾桶,以及乱丢会破坏环境。
1. 生产者延伸责任(EPR)计划:自2023年1月5日起实施,生产者需为收集、清理垃圾及提高消费者意识等措施承担费用。
2. 饮料容器塑料盖要求:自2024年7月3日起,带有塑料盖的饮料容器只有在盖子与容器连在一起时才能投放欧盟市场。
3. 回收塑料含量要求:
- 到2025年,主材是PET的瓶子必须至少含有25%回收塑料
- 到2030年,所有塑料瓶(不限于PET)回收塑料比例至少达30%
4. 一次性塑料制品收集目标:
- 到2025年,欧盟各成员国必须收集并回收77%(按重量计)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 到2029年,这一比例将提高到90%
综上所述,欧盟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涵盖了禁售品、标识要求、生产者责任、回收利用等多个方面,商户需密切关注并及时采取行动,确保产品符合新规要求。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欢迎访问欧盟相关网页。
问:《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中禁止哪些产品?
答:根据指令第5条,2021年7月3日起禁止投放欧盟市场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包括:由氧化降解塑料/生物降解塑料制成的产品、棉签、餐具、盘子、吸管、饮料搅拌棒、民用气球棒,以及由发泡聚苯乙烯制成的食品和饮料容器(包括盖子)等。
问:一次性塑料制品需要加贴哪些标识?
答:根据指令第7条,自2021年7月3日起,以下四类一次性塑料制品必须加贴标识:卫生巾(垫)、卫生棉条、带过滤嘴的烟草制品及其过滤嘴、饮料杯。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含有塑料、应丢入垃圾桶,以及乱丢会破坏环境。
问:生产者延伸责任(EPR)计划于何时开始实施?
答:根据指令第8条,生产者延伸责任计划将于2023年1月5日起正式开始实施。生产者需为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收集、清理垃圾以及提高消费者意识等措施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