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需要审核信用证的条款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存在无法办到的要求。在满意的情况下方可发货,否则可能会面临损失。同时,出口商还需要严格按照信用证的指示办理货物出运,取得合格单证,并准备结汇所需单据。
出口商在收到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后,应先对其进行审核。审核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要判定开证行的资信状况,并决定是否要求信用证得到其他银行的保兑;二是要判定信用证条款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附有无法办到的要求,是否存在"软条款",并决定是否提请开证申请人要求修改信用证。
在没有收到合格的信用证前,或在没有将信用证修改至令人满意的情况前,受益人绝不能发货,否则就会丧失主动权。如果因延迟发货而遭受损失,可凭合同向进口商提出索赔。另外,对于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的修改,受益人拥有最后的接受权或否决权。对于修改书,受益人同样应予以仔细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
在受益人接受信用证后,应严格地按照信用证的指示办理货物的出运,包括办理商检、托运、投保等事项,并取得有关当事人签发的合格单证,同时受益人自己应按信用证规定缮制必要的单据,如商业发票、汇票、装箱单等,来准备交单结汇。
常见问题与解答(FAQs):
1. 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应该做哪些审核工作?
答: 出口商应审核开证行的资信状况,是否需要其他银行保兑;同时要审核信用证条款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存在无法办到的要求或"软条款",并决定是否要求修改。
2. 出口商在未收到合格信用证前能否发货?
答: 出口商在未收到合格信用证或未将信用证修改至令人满意前,绝不能发货,否则会丧失主动权。如因此遭受损失,可以向进口商提出索赔。
3. 出口商对信用证修改有什么权利?
答: 对于不可撤销信用证的修改,出口商拥有最后的接受权或否决权。出口商应仔细审核修改书,并决定是否接受。
4. 出口商在接受信用证后应如何操作货物出运?
答: 出口商应严格按照信用证指示,办理商检、托运、投保等事项,取得合格单证,并按要求准备好结汇所需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