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仲裁协议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也为整个交易过程增添了规范性和确定性。本文将深入探讨仲裁协议的三大功能,以及其中最关键的一点 - 排除法院管辖权的作用。
仲裁协议的主要作用有三个方面:
1. 约束双方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禁止任何一方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如果一方违背仲裁协议,直接诉诸法院,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不予受理,将争议案件退回至仲裁庭。
3. 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其中,第二点 - 排除法院管辖权 - 可以说是仲裁协议最关键的作用。因此,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愿将争议提交法院审理,就应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仲裁条款,以免未来发生争议时无法达成仲裁协议,而被迫诉诸法院。
常见问题解答 (FAQs):
问: 仲裁协议与普通合同条款有何不同?
答: 仲裁协议与普通合同条款的主要区别在于,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而普通合同条款无法实现此功能。仲裁协议使得双方只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而不得诉诸法院。
问: 如果一方违反了仲裁协议,另一方应如何应对?
答: 如果一方违反了仲裁协议,直接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的约定,要求法院不予受理该案件,并将争议案件退回至仲裁庭裁决。
问: 为什么说排除法院管辖权是仲裁协议最关键的作用?
答: 排除法院管辖权被认为是仲裁协议最关键的作用,因为这一功能可以确保双方的争议最终由仲裁机构而非法院来裁决。这有助于保证争议的专业性、效率性和保密性,符合国际货物贸易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