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一个复杂的税务政策,需要企业充分掌握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基本原理、退税方式以及具体的计算方法,希望对广大出口企业有所帮助。
国家将出口货物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有效地避免国际双重征税。
企业退税的目的是为了将出口货物整体税务归零,降低出口货物价格,从而提高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国家设置不同档的退税率是为了通过退税率来控制出口,一般高附加值得产品退税率比低附加值的退税率高些。
"免、抵、退"是税收的一种形式,一般外贸企业是"免、退税",生产企业退税方法是"免、抵、退税"。退税方法不同,计算方式也有区别,这一点大家要注意!
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Ⅰ: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Ⅱ: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案例:H企业是一家具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223.75万元;
(2)当月内销药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50万元;
(3)出口药品取得收入205万美元。
已知企业出口退税率为13%,请计算H企业10月应退的增值税是多少万元?
计算过程如下: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5×6.2×(17%-13%)=50.84(万元)
(2)应纳增值税:550×17%-[223.75-205×6.2×(17%-13%)]=-79.41(万元),即H企业当期期末留抵税额79.41万元。
(3)当期免抵退税额:205×6.2×13%=165.23(万元)
(4)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79.41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65.23万元。
按照规定,以数值低的为准,即当期应退税额=79.41万元。
由于应退税额低于免抵退额,因此,产生当期免抵税额,企业应当根据当期免抵税额计算缴纳城建及教育附加。
当期免抵税额=165.23万元-当期应退税额79.41万元=85.82万元
注意事项:申报退税前应准确充足的进项,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先决条件有二,其一是当期期末必须有留抵税额,其二是要有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跟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比较,哪个小退哪个。当期申报免抵退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时会产生免抵税额,免抵税额需要交附加税。
利用好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企业来说,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增强自身内循环,让企业更有底气地"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