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盘单元化物流是当前物流发展的趋势之一。滑板托盘作为一种替代普通托盘的承载工具,在供应链各环节实现托盘一贯化物流作业时,其集装单元的堆码高度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本文从货物类型、运输工具以及仓储设备设施等角度出发,探讨了滑板托盘集装单元的堆码高度要求,最终给出了适用于轻货和重货包装的堆码高度系列尺寸推荐值。
滑板托盘1946年最先出现在美国,距今已有7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滑板托盘不仅在各个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甚至在某些领域已成为替代普通托盘的一种承载工具。在国内,滑板托盘由国外引入后也经过了10多年的发展,逐渐在烟草、粮食、化工、食品饮料等行业推广应用。目前使用规模不大,尚待普及。
为支持滑板托盘的推广应用,很多国家都制定有滑板托盘标准,如国际标准ISO 12776-2008《托盘-滑板托盘》、日本标准JIS Z0607-1995《薄板托盘》以及美国标准ANSI ASME MH1-2005《成组货件用托盘、滑板托盘和其他基板》等。随着我国滑板托盘的推广应用,滑板托盘标准制定工作被提上日程。《联运通用滑板托盘尺寸和性能要求》的国家标准制定计划被列为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的"物流转型升级基础共性技术标准研究"项目,并于2019年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国家标准制订计划,正式立项。
单元货物与托盘所组成的整体在《托盘单元货载》(GB/T 16470-2008)被称为托盘单元货载,在《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系列标准(GB/T 37106-2018和GB/T 37922-2019)被称为托盘集装单元。本文中把由滑板托盘承载单元货物组成的整体统称为滑板托盘集装单元。
滑板托盘集装单元的平面尺寸由滑板托盘及单元货物的平面尺寸决定;一般滑板托盘本身厚度仅为1mm左右,因此滑板托盘集装单元高度基本上由单元货物在滑板托盘上的堆码高度决定。但目前现行的相关标准都没有对滑板托盘集装单元高度做出具体规定,研究非常必要。
综合考虑《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GB/T 37922-2019)、《托盘单元货载》(GB/T 16470-2008)等标准的规定,滑板托盘上码放重货时堆码高度应小于1300mm,码放轻货时堆码高度可适当增高,但应满足小于2200mm的要求。
根据常用集装箱和公路运输货车货厢高度的不同,滑板托盘集装单元在货厢内仅摆放一层时最高堆码高度宜在1900mm~2200mm之间取值,堆垛两层时最高堆码高度宜在950mm~1200mm之间取值。不推荐滑板托盘集装单元在集装箱和货车货厢内堆垛三层装载。
重货场合下,由粮食袋、箱组成的滑板托盘单元可在950mm~1200mm范围中选择较大的堆码高度值;轻货场合下,虽然烟草行业有自己的滑板托盘平面尺寸标准规定,但在立体库上使用时建议滑板托盘集装单元的堆码高度选择1950mm。
综合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 在集装箱和货车内承载滑板托盘集装单元时,可分以下两种情况:
- 单元货物堆码高度尺寸推荐值为1900mm、1950mm、2000mm、2050mm、2100mm、2150mm和2200mm,适用于轻货组成的滑板托盘集装单元。
- 单元货物堆码高度尺寸推荐值为950mm、1000mm、1050mm、1100mm、1150mm、1200mm,适用于重货组成的滑板托盘集装单元。
2. 在粮食行业和烟草行业的仓储物流中,适用的滑板托盘集装单元堆码高度尺寸分别为950mm~1200mm和19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