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文章由大成跨境投资和贸易专业委员会组织各地办公室20多位涉外律师共同撰写完成。文章共涉及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规评定程序、贸易救济、服务贸易、自然人临时移动、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政府采购、争议解决等17个领域。此系列文章每日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
RCEP包括20章,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全面的市场准入承诺。其中的第五章"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第六章"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对于与RCEP缔约国之间有着广泛农业产品及其它与健康、卫生及标准相关产品贸易往来的中国而言,内容尤为重要。本文即对上述第五、第六章的内容作一简述。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主要与农业产品(动物、植物与其他形式的生物制品)的贸易有关。本章的内容基本上沿用了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WTO SPS)[1]中的定义与基本做法...
标准与技术法规在当今世界贸易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本章中内容涵盖了定义(第一条),目标(第二条),范围(第三条),《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确认和并入(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