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是位于南美洲西北部的国家,工业基础薄弱,农业发展缓慢,石油业是其第一大经济支柱。厄瓜多尔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98年颁布的《知识产权法》和《安第斯共同体委员会第486号决议》。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
1. 厄瓜多尔采用"申请在先"的原则,现行使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包括文字、名称、图形、字母、颜色、三维标识等。
2. 作为《WIPO公约》《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厄瓜多尔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注册"方式办理。
3. 商标有效期为10年,到期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连续3年未使用的商标可提出撤销申请。
1. 申请人提供:姓名地址、商品或服务项目、商标图样、委托书(需公证)以及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有)。
2. 申请受理后1-2周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期30天供异议。
3. 审查员对显著性、禁注禁用条款、在先商标冲突等进行实质审查,审查通过则予以核准并发证。
4. 整个注册流程大约需要12-18个月。